什么是康采恩契约?它具体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它具体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康采恩 (konzern) ,即关联企业 (verbundeneunternehmn)——一个表示对若干上独立的企业进行集中管理的术语。其所谓关联企业指法律上独立之企业相互间有联合关系。 康采恩一词来源于德语,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 ,是一种最为典型的企业集团 ,同时也是一种典型的关联企业。康采恩是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 ,它比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的出现为晚 ,在德国最为流行和普遍。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的规定 ,从康采恩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来看 ,其康采恩存在着两种类型 :一是合同型康采恩 ;二是事实型康采恩。前者是指通过合同手段建立起来的康采恩组织。在德国 ,涉及企业之间组织关系的企业合同有很多种 ,与康采恩企业集团有关的企业合同主要有“控制合同”和“利润移转合同”。这种类型的康采恩的特点是 :所有企业必须置于一个统一领导之下。这意味着从属企业将丧失经营自主权。同时,缔结控制合同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 ,如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必须有关企业股东大会至少 3/ 4以上的多数同意 ,最后还需要商业登记确认才能生效。后者则是指某一企业的多数股权为另一企业所控制而形成的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形态的康采恩企业集团。这种事实型康采恩是指母公司通过控制所属企业的多数股权 ,借助股东大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对从属企业的经营政策施加决定性影响。因而 ,对事实型康采恩来说 ,其法律后果可能包括由控制企业对从属公司的损害予以补偿、制定关联报告和审计等问题 。除上述二种重要类型的康采恩之外 ,如果不是一个企业从属于另一个企业 ,而是法律上独立的企业合并到统一领导之下 ,那么 ,它们也构成一个康采恩 。显然 ,康采恩属于一种典型的关联企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