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来破案!——
副局长周海泉贪污巨款案发后,逃离居所匿藏了3个多月,当官们寻踪觅迹侦查到周犯隐匿的别墅里时,却发现周犯已死在床上。 周犯的右太阳穴上有一个贴着肉开枪的枪洞,被子里的右手上捏着那把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枪,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表情。 床边的写字台上,摊着周海泉写的遗书,遗书中回顾了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犯罪经过;流露出想自首又怕无颜见人难熬铁窗生涯,想自杀又留恋人生的矛盾心理。 检察官们一致判断周海泉系自杀,可后来赶到现场的法医却坚持认为周海泉绝不可能是自杀。 双方争论起来,您看是谁判断得对呢?
他杀,因为1、要自杀的人不会逃离居所匿藏了3个多月,既然逃离就不可能想到要自杀;2、自杀用的右手不可能很快地放入到被子里;3、如果是自杀,那脸上就不应该浮现出痛苦的表情,因为和他的遗书有出入,如果按遗书所写的,那他自杀死时应该是浮现出轻松、解脱的表情。4、遗书所写出他矛盾心理,也就是说他还没有下定决定自杀。种种迹象表明不是自杀,是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