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股票停牌1小时的标准是什么??公告提示3天涨幅超限制价格.什
公告提示 3天涨幅超限制价格.什么是限制价格??是否和一般一样计算3天的偏离值.
停牌: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指暂时停止股票买卖。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公司股票的股价大幅度上涨或下跌,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停牌。   股票停牌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   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   什么是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四中情形: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况,证券行情表中会出现"停牌"字样,该股票买卖自然停止,该股票一栏即是空白。 根据2001年6月公布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停牌、复牌内容中第8条第3款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例行停牌与复牌:一是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当日上午停牌,下午开市时复牌;二是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为交易所交易时间的,自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如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涉及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直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复牌;三是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董事会关于权益分派、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决议,当日上午停牌,下午开市时复牌。今年4月1日修改的股票例行停牌时间将例行停牌时间由原半天改为1个交易小时。据了解,昨日刊登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未停牌一小时的公司基本上属于决议内容没有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等变化的范围,因此不需要进行停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