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婚前购买房屋一套(自己和自己父母共同出资),但由于种种原因?
本人在婚前购买房屋一套(自己和自己父母共同出资),但由于种种原因结婚前未办理房产证。有当时购买房屋的发票等手续。在我登记结婚后区开始办理房产证手续,请问各位专家我的房产证应该办理我的名还是我父母的名字?我如果办理我自己的名字会不会出现将来成为共有财产的可能?因为毕竟是我及父母到处借钱购置的。还有我父亲想将名字办成他的以防止出现随时间推移变成共有财产的情况,这样有道理吗? 注:虽然我没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但我当时购买房屋时的一次性付款发票是结婚前的日期而且有名字。
你已在婚前将该房屋购房款一次性付清,因而该房屋应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产权登记只是一个行政手续,不会影响权利性质的认定. 为此,你可以自己的名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不必担心日后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