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和法律的关系?
说一点我对与法律关系的理解,不对之处,恭听指正。 说到关系,自然有区别和联系了,先谈区别,再说联系: (1)我所理解,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哲学是人们对世界和人自身进行根本性的反思(不敢定义哲学,这是也不是定义)。----内容、涵义不同 (2)法律是人类历史发展到私有制、国家之后的产物,之前的制度多是传统、习俗。哲学则产生在它之前,人类在探寻世界本原之初就有了原始的哲学思想活动,一开始是神话和原始的宗教,哲学相伴而生。------产生历史不同 (3)法律是解决现实社会的秩序,调节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规范人们的活动和交往;哲学关注人类精神家园,思考世界与人的关系,寻求安身立命寻求终极关怀。------作用不同 (4)法律中问题的提出和解决是具体、的经验性的,哲学是超验和抽象的思维虽然它也要对现实进行反思。---探究问题的方式不同 (5)法律总是处在不断的更新之中,也有好坏之分;哲学从来未曾被废止过,也无所谓好的哲学和坏的哲学之分。-----二者前途不同 太困了,简单说一点联系吧: (1)各门具体科学为哲学提供研究的领域,法学领域自然也是哲学所要触及的领域之一,当然也就涉及到法律了。(明显法学不等于法律) (2)法律的原则是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是基于对人们社会关系的认识的不断发展中提出和发展的,而此处最根本的认识应该是来自于哲学的探讨。 (3)在有阶级的社会中,只存在统治阶级的法律,哲学也会被意识形态化,都可以体现出一定的阶级性。 就写这些了,累了,困了。大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