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建设过程中的会计处理我公司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因乙施工单位
我公司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因乙单位未按合同执行,经双方协商后,施工单位将施工用设备、工具等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我公司,在协议中该批设备价值45万元,但经我公司核实后,该批设备实际价值100万元,请问该账务如何处理?发票怎么办?另外,后来我们将该批设备交给丙施工单位使用,现在收了20万元的资产使用费,请问该账务如何处理,发票怎么办?谢谢
1、施工单位将施工用设备、工具等作为违约金赔偿你公司,你公司的会计处理应按协议价作为资产的入账,即45万元入账,发票你公司应到税务局代开发票。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4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税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贷:营业外收入 2、收了20万元的资产使用费,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假设营业税按5%,城建税按7%,教育费附加按3%)1.1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1.1 该笔出租资产的发票,应由你单位给对方开具营业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