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国外企业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和设备购销合同,作为合同书立的另?
我公司与国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和设备购销合同,作为合同书立的另一方,国外公司是否缴纳印花税,我公司是否有代扣的义务。
国外公司要缴纳印花税。 国内企业与外国企业签订的设备购销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征收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条例及施行细则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并且规定该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规定贴花。设备购销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税率为合同所载金额的0.3‰,但其中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合同所载金额的0.5‰。 2009-07-29 08:58 补充问题 请问,我公司是否有代扣的义务,若有,请说明;若没有,我国税务机关如何征税。 本合同在境内签订。 如果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常设机构,由其常设机构缴纳。没有常设机构的,由其在中国境内的代理者代扣代缴;没有代理者的,由购买设备的国内企业在支付设备价款时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