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某工商银行申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作了必要的审理后受?
甲公司向某申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作了必要的审理后受理了这份申请,并依法在票据上签章。甲公司得到这张票据后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便将该票据直接交付给乙公司作为购货款。到了票据上的付款日期,乙公司持票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时,该银行以票据无效为由拒绝付款。 问(1)根据上述情况,这张汇票有效吗? (2)银行既然在票据上依法签章,它可以拒绝付款吗?为什么?
你说的不对,甲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那么甲公司就是付款人,当甲公司得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票据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是谁?你没有提到,应是收款人在背书栏中签章后方可购物.你说的是不是缺少第一手背书啊?如果是这样,银行以票据无效为由拒绝付款是正确的.这种情况你应该咨询一下付款行需要什么手续能解付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如果银行认为无法挽救,那你只好行使追索权了.现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出具说明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