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作者已死”应该怎么理解?
“作者已死”应该怎么理解?
摘自豆瓣网: 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作者已死(The Death of the Author)理论: (1) 作者的定位:作者不过是意识型态下的产物,是塑造出来的形象,不具任何权威性。巴特重作家,而轻作者。作者书写成的产品是作品(WORK),是定型的;而作家注重创作过程中本身及语言的衍生延展性,拒绝赋予作品特殊意义,因此,其成品具有开放的特性,其本身的意义,可不断被创造衍生,巴特称之为「文本」(TEXT),它只有延伸意义,而无直接意义。 (2)文本的定位:巴特把「文本」区分为:读者性文本(readerly text),以及作家性文本(writerly text)。读者性文本的读者,是被动接受者、是消费者;而作家性文本本身具多重空间、多重管道,会要求读者积极参与联想与延伸意义,并纳入多重文体,以创造出写作的立体空间,所以文本是多源且多元的。 (3) 作者除了不是创造者外,他也无法掌握自身作品的意义。任何作者的声音,一经书写成「文」后,则消声匿迹。只有读者在阅读行为中,才能彰显了其在语言结构中的原有诠释权。在作家性文本的阅读中,读者才是创造者。 (4)作者之死成就了读者之生:在读者完全取代作者的地位之后,传统的作者神话,至此彻底被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