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触保险,问个另类点的问题,望各位大虾们帮帮忙就是说比如有人想
就是说比如有人想轻生,想在死前买份 ,好让死后保险公司赔点钱给家里。那这人要买什么类型的保险才合适?如果后来这人自杀后,保险公司知道是自杀的,那他们需不需要赔钱?合法吗?如果不知道呢?以为是意外死亡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2002年修订)第六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第六十五条“自杀”含义的请示的答复(2001)民二他字第18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1)赣经请字第3号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自杀”含义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案被保险人在投保后两年内因患精神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溺水身亡,不属于主动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亦不具有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此复 2002年3月6日 根据以上规定,现答复你的提问: 可以购买长期寿险产品,并且在2年后自杀身亡(故意自杀),才可以获得保险理赔。如在2年内系在精神失常情况下的轻生行为自杀身亡,亦可以获得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