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最权威的理解是什么?
这句话和下文放在一起解释比较容易理解: 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 ,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 ,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可以用语言表达的道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可以给某个事物下的定义非真正该事物意义上的名字。天地在开始的时候是没有名字的,名字只是给万物的一个归属。因此,用无意识来发现事物的奥妙,用有意识来归属他的范围,两种思维同出于一个概念,但意思不同,这就是玄之又玄的奥妙,是打开所有奥妙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