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能否通过福利费避免开票?我司在外租住房二套,用于公司管理人员
我司在外租二套,用于公司管理人员免费居住,房东不肯开发票,于是就在每月交房租时借:应付福利费,贷:现金,请问这样做税务会不会处罚,我也知道如果直接走管理费用肯定要做纳税调整,如果这样就不必了吗?
这样做,只要应付福利费不超过税法规定计提的标准,就不必做纳税调整,不牵涉到企业所得税。对这方面,税务也就谈不上处罚了。 问题补充的比较难回答。 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是应该这样做的。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法是说,应付福利费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只要能够落实到个人人头的,都应该和工资一起,合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公司租房子,提供给职工免费居住,算不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这个税法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要根据理解来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