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供热问题各位懂法律的高手您们好:我是天津市一个供热用户,供热
各位懂的高手您们好:我是天津市一个供热用户,供热单位让我交的供热费大于我的实际供热面积,我拒交,法庭现判我按照供热单位提供的面积交费,我提出要求让供热单位实际测量(天津市政府以津政热办[2004]53号文件规定“供热建筑面积,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为准。),他说他们没有资质,拒不测量。要求我按照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找有资质的单位测量,我请问,供热单位是否有义务提供准确的供热面积来椐此收费。
他们应该有收费的依据及所收取面积的依据啊!你在法庭上怎么不主张请求法院测量啊。过了上诉期了吗? 你说的什么资质啊,是你找的测量单位没有资质吧。比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提供他收取供热费的面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这完全没有问题,你有知情权啊。 和你相同的用户的面积是怎么算的?你了解过吗,标准是否一样,如不一样,你可以联合他们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