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增值税发票红冲有期限么?请问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
请问开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日期是2009年3月份,购货方最近要求退货,把发票寄回,该笔业务我公司在2009年3月已经入账,请问该笔退货发票我能否开具红冲,普通增值税开具红冲是否有期限限制90天。因为已经跨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来是不得超过90天,现在可能180天,不知道增值税普通发票有没有期限规定。
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因此,超过认证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2010-09-19 21:16 补充问题 我就是想问一下,普通增值税发票就是没有期限规定发生退货,就可以开具红冲发票么? 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期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