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判?案例:某新建小区,9号楼801室业主A,
案例: 某新建小区, 9号楼801室业主A,两证办妥后,因人在外地工作,又不急于入住,平时也没工夫来看看。 9号楼701室业主B,工作很忙,装修上马大哈一个:特相信装饰公司经理C,全包给他,设计图一认可,合同一签(701室合同价18万),就这么简单。 装饰公司经理C指定项目经理D承包该工程,因小区物业还拿着业主B的1把钥匙,故业主B要项目经理D向物业要钥匙,物业也是马大哈,不但把801室钥匙给了他,还领项目经理D到801门口,开装?!!?
恢复原状。 施工队伍赔偿两业主的损失,因其存在重大过错,三个月没有搞清施工地点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