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建筑企业收取下属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
请问一下建筑收取下属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作为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一、如果项目部、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 1、营业税问题:对于收取的这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那要看这管理费的具体内容,如果是因为下属分公司、项目部借用经营资质的挂靠管理费,那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如果是因为总部没有经营,经税务机关批准收取下属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管理费作为总部的经营资金,那可以不缴纳营业税。 因为如果下属借用资质,肯定是总部收取收入,再一定的比例后,剩下的部分才转给下属,这属于营业税的转包行为 2、企业所得税问题:如果总公司收取这管理费经税务机关批准,那总部要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项目部和分公司上交这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总部收取这管理费未经税务机关批准,那总部要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额,项目部和分公司上交这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二、如果项目部、分公司不独立核算的 1、营业税方面:这和独立核算的是一样 2、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总部做了收入,分公司和项目部可以做费用支出,如果总部不做收入,分公司和项目补不可以做费用支出,不过这不需要税务机关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