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的房产分配专家们好:我有个邻居,他父亲得病即将去世。老
专家们好:我有个邻居,他父亲得病即将去世。老人共有四个儿子一个。共有三套房产。他健康时和儿女们签过协议:在郊区的一套二间楼房和一间平房归大儿子和二儿子。他和老伴目前住的也就是第三套二间楼房归三儿子和四儿子。但就是这第三套房子他没明写归三儿子和四儿子,只是写了大儿子和二儿子不参与第三套房子的分配。另外,女儿不分房产。请问这合法吗?
老人在生前对如何分配财产与儿女们达成的协议,相当于立的遗嘱。法律对遗嘱的定义为: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遗产或其他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由于遗嘱是一种单民事法律行为,即: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他处分自己的个人遗产,不需经任何人同意,便可发生效力。但遗嘱人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即死亡以前,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甚至撤销遗嘱。因此,上述老人关于房子归谁所有的协议并不违反法律。 至于第三套房子,只写了大儿子和二儿子不参与分配,同时又明确女儿不分房产的话(出于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或女儿已出嫁等),那么一旦老人百年之后,第三套房子作为老人的遗产,由三儿子与四儿子共同继承。假如没有关于女儿不分房产的文字证据,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与三、四儿子一起,继承第三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