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纠纷如何解决因为中卫撤县建市,我家所在的地方处于市区与郊区
因为中卫撤县建市,我家所在的地方处于市区与郊区的边界地带,因城市的扩大,有可能进行拆迁。我家老房子已有近30年,因我三哥很早就在外盖了新房,所以于2001年以2000元的价格将其两间房子处理给了我,现房屋已破旧不堪,被村里划为危房,现在要进行翻盖,时间过去了五六年,我三哥又出来阻挠,说我当时卖的是房子又不是地皮。因当时是兄弟,所以没有写字据、合约什么的,现在老家的房屋地基证也办在我的名下。出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三哥有道理吗?会支持我吗?
房随地走,地随放走。在房地产买卖中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进行房、地分离的买卖。所以,你的哥哥说法不能成立。兄弟之间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吧,在法律上你已经取得里这块宅基地的所有权,虽然没有字据、合约,但是已经实际执行了,而且双方当事人对于这一事实没有根本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