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会计中的财经法规小问题财务会计报告是为( )提供对决策有用的
报告是为( )提供对决策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 A.投资者 B.债权人 C.债务人 D.政府部门 书上是写ABD,我就有疑问,财务会计报告难道对债务人就毫无用处?他不也可以根据这个来判断自己的经营状况或者其他信息吗?
1、财务会计报告是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提供对决策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其实这是企业的义务。会计学有两个分支,一是财务会计,也叫对外报告会计;一是管理会计。企业是投资者投入资产成立的,企业当然有义务向投资者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企业向银行贷款,作为债权人的银行需要了解企业的偿债能力,以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企业也有义务向银行提供企业的财务报告;税务、工商、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有权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告,企业也有义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履行法律义务。 2、财务会计报告不是对债务人毫无用处,而是企业没有义务向债务人提供财务报告。例如,债务人可以利用企业的财务报告,窥测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了解企业是否面临倒闭,如果企业倒闭,就有可能不还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