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您好!
对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营危险品,均需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如下:(可上 查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审批)事项公示内容
(一)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二)许可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3、《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
(三)受理范围:
受理各地区安监局工作点转报的(除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申请。
(四)许可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所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五)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核准通知(复制件);
2、具有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制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制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制件);
6、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7、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8、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10、经营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提交储存场所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11、经营监控化学品的,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制件);
12、经营属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制件);
13、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可不提交消防安全验收文件,但应当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预核准的经营单位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另:申请时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4份及电子版1份。
(六)许可期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有效期三年。
(七)审批时限:各工作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报当地行政审批中心市安监局工作点,市安监局工作点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许可收费:不收费。
(九)变更的申请材料:
经营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类型、主要负责人以及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2、变更经营单位类型的,需提供经营单位类型变更的证明材料;
3、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需提供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4、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需提供经营场所变更的证明材料;
5、原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4份及电子版1份。
(十)遗失补办的申请材料:
经营许可证遗失、损毁的,经营单位应当在遗失、损毁后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直接向市安监局窗口申请补办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原所著事项不变。
(十一)申请书、表示样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样表)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样表)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电子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电子版),可以在安全生产网站下载,网址:
希望上述说明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