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是否由我承担?我在07年的7月份交的买的房子,开发商在12
我在07年的7月份交的买的房子,在12月17日交给我的钥匙,同时交纳07年的取暖费(取暖期:07年10月15日-08年4月15日),而且是毛坯房。请问我是否应该交纳07年的取暖费?是不是应该给我装修的时间?有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问题很简单 您的取暖费用需要在您办理进户的那天开始计算! 开发商按照合同签署的日期通知业主办理进户手续, 如果您逾期进户这个费用同样需要您来支付! 或者您进户之后没有居住,同样需要您支付取暖费用! 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