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证有什么法律作用吗?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证有什么作用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如果仅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了股东情况,公司未到工商机关进行登记,则股东的权利只能向公司主张而不能对抗以工商登记为依据而主张权利的第三人。根据您的陈述,工商登记如果一开始有您的名字后来没有,那便是公司的股权登记发生了变更,公司必然伪造了您转让股权的手续,公司的内部股权证如果具备法定形式,可以作为持股证明,享有相应权利义务,然而不具有上的公示效力,不足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对外担保,需要股东会决议,达到章程或者法律规定比例的表决权同意即可。贷款到期,公司以其资产清偿,资产不足时,可能引起破产程序。您可以起诉撤销股权登记,理由是您转让股权的协议因伪造而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A股东滥用公司权利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可以帮到你,麻烦给“好评”,O(∩_∩)O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