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是什么
本报讯(记者蒋娅娅)股票上市新规出台之后,基金上市也有新规。记者昨天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将于今日发布并正式施行。   据透露,新规则首次引入“持续信息披露”概念,信息披露时间节点更加细化。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每周至少公告一次,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也要在次日予以公告。对“发生与基金相关的重大事件”的披露也有了具体的时间约束: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新规则加强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要进行复核、审查,并盖章确认。新规则还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规”作出了具体的惩戒规定。视情节轻重,上证所将对其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以及责令其更换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