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漕运,东河,南河三总督?漕运总督知道,东河总督,南河总督就
漕运总督知道,东河总督,南河总督就不清楚了,主要是些什么?也是从一品或正二品吗?
清朝有漕运,东河,南河三总督? 漕运总督知道,东河总督,南河总督就不清楚了,主要是些什么?也是从一品或正二品吗? 河道总督与漕运总督俱创设于明代。其中,漕运总督(简称督漕、总漕)设置较早,成立于景泰二年(1451),治所在江苏淮安,首任总漕为副都御史王竑;20年后,即成化七年(1471)设河道总督(简称河督、总河),驻扎山东济宁,首任总河为工部侍郎王恕。明初黄河为患较轻,朝廷以管理漕运的都督兼管河务。遇有洪灾,临时派遣总河大臣一员前往治理,事毕即撤,并非常设。直至万历三十年(1602),朝廷将河、漕再次分职,此后直至明亡再未复合。 清顺治年间设总河一人负责黄河、运河及永定河提防、疏浚等事,治所在山东济宁,首任河督杨方兴。康熙十六年(1677年),总河衙门由山东济宁迁至江苏清江浦(今江苏淮安市)。河道总督驻扎清江浦,一旦河南武陟、中牟一带堤工有险,往往鞭长莫及。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设副总河,驻河南武陟,负责河南河务,以兵部左侍郎嵇曾筠为首任副总河。两年后,黄河险段由河南逐渐下移至山东,朝廷又将山东与河南接壤的曹县、定陶、单县、城武等处河务交由副总河管理。雍正七年(1729)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江南河道总督或南河总督,管辖江苏、安徽等地黄河、淮河、运河防治工作),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河东河道总督或河东总督,管辖河南、山东等地黄河、运河防治工作),分别管理南北两河。遇有两河共涉之事,两位河督协商上奏。遇有险工,则一面抢修,一面相互知会。总河则演变成南河总督,仍驻清江浦;副总河演变为河东总督,驻扎开封。雍正八年(1730),设直隶河道总督(管辖海河水系各河及运河防治工作)。为别于南河与东河(官方文书一般称之为“河东”),后人称之为北河。三河之名源于此。至乾隆十四年(1749),直隶河务渐趋正轨,裁直隶总河,令直隶总督兼管河务。此后,河务只有两总督:南河总督与河东总督。 乾隆十八年,以漕运、河道总督无地方责,授衔视巡抚。漕运总督如加尚书衔与各省总督一样为从一品。河道总督为正二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