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姥姥共有姊妹7人,4男3女,姥姥姥爷先后过世,姥爷过世后留?
我姥爷姥姥共有姊妹7人,4男3女,姥姥姥爷先后过世,姥爷过世后留下一处院落。这处院落由我大舅、3舅和老舅居住。我妈、我2姨、老姨先后出嫁,我2舅也在婚后迁往别处居住。现在,老房子 面临拆迁,我妈、我2姨、老姨和2舅,打算分得房产的7分之一,为了能跟开发商那里得到平价回迁房申购权。此前兄妹四人已经向另外三个兄弟提出遗产继承,但另外三兄弟对此事置之不理。此 事肯定要付诸,不知道能否胜诉?请专业人士给指点下迷津,不胜感激。 注: 1.我姥爷已过世20多年,整座院落还在我姥爷名下。 3.房屋已经拆毁翻盖 2
我姥爷姥姥共有姊妹7人,4男3女,姥姥姥爷先后过世,姥爷过世后留下一处院落。这处院落由我大舅、3舅和老舅居住。我妈、我2姨、老姨先后出嫁,我2舅也在婚后迁往别处居住。现在,老房子 面临拆迁,我妈、我2姨、老姨和2舅,打算分得房产的7分之一,为了能跟开发商那里得到平价回迁房申购权。此前兄妹四人已经向另外三个兄弟提出遗产继承,但另外三兄弟对此事置之不理。此 事肯定要付诸,不知道能否胜诉?请专业人士给指点下迷津,不胜感激。 注: 1.我姥爷已过世20多年,整座院落还在我姥爷名下。 ··死亡如果超过20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打官司也不会胜诉。 3.房屋已经拆毁翻盖 ··那么,房产发生变化,已经不是原来的房产了,就不是“遗产”,属于建设人所有。 只是使用了原来的宅基地罢了。 2.如果论对家庭贡献的话,我母亲付出最多,大舅在壮年时期入狱10年,我母亲排行老2,其他兄妹都小,家中只有我姥爷上班贴补家用,母亲初中毕业后就上班,一直到与我父亲婚后的很长时间 还将月工资的一半贴补家用。 ··这样的官司,恐怕难以赢。 早不主张权利,现在见利力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保护。对家庭的贡献大小是继承遗产的一个条件,但,不是全部条件。再则,作为遗产的原房产已经消失,如果有异议,应当找事实发生后的2年内起诉主张权利,看来,更过时了。 以上的事实,虽然不和清合理,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