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违约我与某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借给他们15万元整,期限5年
我与某公司签订了协议 借给他们15万元整,期限5年,合同约定利息为年息的1%,每年结清一次利息。 但4年来,某公司没有支付过一次利息。 他们算不算违约? 如果算违约,我起诉他们时,申请多少赔偿金合适?
由于借款期限约定的是五年,所以,就本金来说,还没有到期,这不算违约。 但就利息说,即“每年结清一次利息。但4年来,某公司没有支付过一次利息”的约定说,该公司显然是违约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二年内,从侵权发生时计算。那么,偿还本金还没有到期,即没有构成侵权,现在提前主张归还会有争议。而单就利息起诉,则有前两个的利息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问题,只要对方提出时效异议,就有法院能否支持的问题了。那么,你这时只能主张近两年的利息,并且可能在这一诉讼刚刚结束或还没有结束时,就要就本金起诉了。 所以,建议你在本金到期后一并起诉。这样既可免得多次起诉的麻烦,又可以把所欠利息一并计算,以回避时效问题,可以提高胜诉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