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婚前财产问题我是05年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子,然后06年认识了我
我是05年一次性付款买的房子,然后06年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07年结的婚。因为房子现在还没有交钥匙,还要交少部分钱,所以当时所借的7万元债务现在也没有偿还,但是手头是有这个钱的,婚前约定这套房由我父母居住,可是现在老公又反悔了,非要我父母偿还5万债务,父母在农村,条件有限。现在很烦,想到离婚。
首先需要确定这套房子的权属,如果产权归父母所有,该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而婚后再由你偿还的房子债务,即使是由你自己自掏腰包,也将被认定为是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这部分款项属于你们借给父母的,而不能视为赠与(如果男方同意则另当别论);如果该房子所有权人是你,则该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只要你不放弃对该房子的所有权,权属将不因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的长短发生变化,永远是你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