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一个叫“连锁销售”的行业????这个行业投资3800元可获
这个行业3800元可获得380万元只需要找3个合作伙伴!是不是非法传销的一种?有这么多人在从事,为什么国家政府部门都不狠狠打击!!
连锁销售的定义是“企业的产品通过连锁店铺销售的同时,还通过广大的推销员把他加以推广,或由推销员直接把产品介绍给消费者,并带领消费者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并从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推销员同时是一名独立的推销商,为了增大利润,发展事业,每位推销商都可以面向社会招聘自己的业务员,组建自己的销售体系,而每位业务员作为一名独立的商人,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自己的业务员。组建自己的销售体系。”这样的定义似乎是以人际为基础卖产品,但产品在连锁销售中只是一个符号,产品并不重要,在每份3800元里只有500元用于产品,就算你买的21份69800元里也只有500元的产品钱,所以这并不象有的人说的那样花几千几万元买了件西装和化妆品,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其实用于产品的只有500元,那其它哪里去了呢?其它的钱其实就是被不同级别的人分了。 这个模式最初是一份一份做,做上高级确实要600人,真有点象拉人头,一个人要成功不知到要动用多少人,但现在有了高起点以后人头和资金就不是一对一的关系了,一个人的成功就不是靠拉人头,就是靠资金来推动,这种演变使连锁销售走向一个好的方向,一个人的成功不要动用太多的人际资源,一个人成功可以把规模缩小到28个人,现在有的体系已经可以把起点抬到84点,这样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连锁销售再也不是什么销售的概念,变成了一种资金的重组和再分配的过程,所以有的体系把连锁销售又改作“资本运作”其实质就是一种民间的资本运作,把民间的散钱通过连锁销售的这种模式整合在一起,每个人只要你有能力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集到一笔可观的资金。其实这种方式并不新,自古民间就有类似的形式存在,比如互助会,来会钱等,其实传统的结婚送彩礼的方式也比较类似,还根彩票有点类似。集大家的钱给某个人。连锁销售有几个特点 1、属纯自然人组成的民间团体,没有哪一个企业或个人总控局, 2、通过梯形模式每一个人都有获得梯形顶端巨大利益的机会,循环出局制控制了每一个人的财富堆积量,避免出现最大利益获得者 3、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成为资金的管理者,避免了资金与权力的集中出现携款逃跑资金链断裂的可能。 我认为以上的这几点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产生一个公平的制度。另外,从运作的几个特色比如:无月积压力、可超越可回归、可继承可转让等也体现了合理性, 连锁销售其实是一种运用资金重组再分配的民间融资行为。这种融资行为不同于股票、债券、彩票等在法律还没有界定,对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很多人会怀疑,会不会构成非法集资。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国家对“来会钱”这样民间金融活动来判断。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来会钱”.民事法律上可理解为一种民事主体自己约定对财产的处理方式.并未有损害局外人的利益,也未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该行为不够成集资诈骗罪.当然也不违法.民事法律上可理解为一种民事主体自己约定对财产的处理方式.并未有损害局外人的利益,也未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该行为不够成集资诈骗罪.当然也不违法. 其实分辨这个问题就要看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手段,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决定》第八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很显然连锁销售没有虚构资金的用途,也不是骗取集资款,是属于个人所得。 连锁销售的是骗局吗? 很多人都认为连锁销售是用洗脑的方式让人失去理智诱骗财物,是彻底的骗局,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客观的,首先,我们来看什么是骗,通常连锁销售大多是通过谎言的方式邀约,这算是骗,但这种骗好像不得以而为之,因为不用这样的方法没有人愿意了解,这好像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这一点确实是这样,没有一个从业者是想要骗人财物,都是希望共同来合作共同赚到钱。关于洗脑也被误解了,什么是洗脑?洗脑就是改变观念,我们从生下来起无时无刻不在接受洗脑,在学校老师洗,在家家长洗,在单位领导洗,看电视报纸被政府洗,了解行业的过程不外乎是让人认识一种新的观念。其实分析是不是骗局主要是看通过这样的方式是不是能达到他们所说的结果。从挣钱的角度来说理论上最多的是一千多万,但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死线通常只有几百万,从这个角度说没有欺骗。通常作行业的都会说这是国家引进的新型行业,对这一点看法因找不到有效的证据也只能反推,因为这个行业在广西生存确实得到了国家的支持,比如说提供通讯网络等,最起码是国家在默认和观望,因为在共产党的天下要灭掉这个行业太容易了,还这个行业的起源就我个人的观点这有可能是从原来的传销演变过来,最初可能是个别的发起人和企业,后来在不断的运作过程中失去了对团队的控制力而形成现在一种自由的民间团体活动,这只是个人的看法,也有的人是找到国家引进的依据的。我认为这一点并不重要,最终还是要看国家对这个行业的态度。 这个行业的问题 为期一年的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对广西的连锁销售并没有动摇,但在这个取缔过程中也确实有一部分的高级业务员受到处罚和制裁,从这次的打传行动我们也可以来揣摩一下国家的用意,在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指示中是这样提的 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确定本地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并进行督查督办,集中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跨地域活动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加大防控力度,严防传销渗入和本地人员被骗往外地从事传销,特别是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加传销情况的发生;采取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深刻揭露传销欺诈本质,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识和能力。从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15起传销重大典型案件分别是,山东聊城“蝶贝蕾”化妆品传销案、浙江宁波澳州联球公司特大传销案、江苏观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传销案、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特大传销案、江西省红花国人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山东聊城“蒙卡迪”公司互联网传销案、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山东临沂“新田公司”特大传销案、广东珠海中都阿星公司互联网传销案、黑龙江鹤岗“盛世临”保健品特大传销案、广西桂林“IST”远程教育网传销案、陕西金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北京中兴广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传销案和山东广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传销提供条件案、慧缘商务(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传销案、安徽芜湖粟利军等人传销案。今年8.15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案件有:阆中上海派康公司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取缔了一个以中绿科技有限公司为名义涉及十几个省市、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传销组织;沈阳的“天子福”传销案;宜宾查获假“中山完美”传销案;长沙捣毁两个特大传销组织;浙江省嘉兴市南湖查获假借“慈善”传销案;南京破获境外网络传销案。 从以上的资料中可以分析:1、主要打击广西以外的非法传销 2、现在主要是要控制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加传销情况的发生; 3、打击社会危害大的传销头目 从打击面来分析,通过这次行动也让这个行业警醒,发现这个的问题加以改进才可能健康而长久的发展。我认为这个行业存在这样的问题:首先,这个行业在宣传的某些理念是错误的,比如,人人都能成功,不管是你有没有能力,受过多少教育,从事过什么,只要有3800元,3个亲人三个朋友就可以做,这种人人都可以作的行业是不可思议的,比如强调高起点,使得很多人倾家当产作高起点,宣扬无风险,使得很多人加入行业时不留后路,辞掉工作,宣扬帮亲人帮朋友,使得很多人选人不加选择一家一家几十号人不管有没有条件全叫来做。这个行业的运作虽然很简单,但也不适合太多的没有能力的和社会底层的人从事。这些观念的灌输很容易使这个行业变性,比如来的人是鱼龙混杂对行业的管理上造成困难,再则很多人不考虑风险不留后路,一旦不成功会容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这个行业早期确实是很多农村的来做,也产生了一些成功的人,但大多数的农村的经济条件差的人是靠后面的一帮城市或城乡的经济基础好的人来推动成功的,那是这个行业的初期的情况,那时参与的人还不多,人的思想单纯,纪律严格,都很守规矩,再加上国家的政策上较宽松,相对问题也较少,现在已进入繁荣期,社会影响面宽,国家调控力度也在加大,进入的人群层次不断提高,思想也较复杂,呈现的在管理、协调方面的问题较多,用老的一套方法也很难行得通,很多人感觉到得是人和制度得不协调。所以要避免这些问题就应该对发展对象的加以筛选,特别是不应该让在校学生、在职教师以及公务员也加入到这个行业里,这种影响是很不好的,选人时不仅要看经济条件、还要看是不是在职,是不是安于现状,再有就是人品问题,这个行业赚钱实际上是靠人品赚钱,好的人品才会有好的人缘,才会真正的把责任心尽到带好团队。正如美国著名的金融家J.P.摩根先生所说,金融业真正用以判断是否应当给予一个人贷款的标准,不是他是否有钱,而是他的人品。只不过在变化多端的现代社会,了解和把握一个人的人品难度更大而已。 再则,容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就是体系与体系之间的出现挖人的现象,这个行业是很脆弱的,恶意的夺别人的业务员相当于夺别人的财路,引发的的问题不言而喻。比如说承诺给别人的业务员出钱作行业,用高回报做诱饵,承诺更好的条件等,这种现象在行业时有发生。引发这样的问题还有其它一些原因,现在行业之间也出现了体系与体系之间的竞争,体系管理得好、能人多,发展快的体系更能吸引人,所以,要想立于不败也必须加强体系的管理以及人才的培养和文化的建立。 其实,这个行业应该让人清清醒醒的做,要正确的看到风险,不要提什么到一个级别知道一个级别的事情,越透明越好,没有十全十美的行业,任何行业都有风险,我们要清楚风险有多大,自己能不能承担,让人自己选择这样会回避很多问题,也会让这个行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这个行业是一把双刃剑,作得好对社会有利,做不好对社会有害,好的一面是确实很多人可以用这样的方式以小博大获得一笔可观的资金,并且这个行业的文化是积极的乐观的,确实能锻炼人的能力培养良好的习惯;但是,很多人不考虑风险倾家当产来做,一旦不成功会引发很多社会治安问题。所以一定要强调根据自己的能力来购买点数,并且要留有运作资金,这点对发展农村市场特别重要,本来他们的经济条件就不好,为了做高起点拆房子卖瓦都要做69800,没有考虑运作资金,一旦发展遇到阻力没有收入就会影响到生活,农村的群体岂不是雪上加霜,如果农村的都以3800元的方式做牵扯的人群太大也是不行的,也就是一个人的成功要它太多的人推动,社会的影响面太宽也是不行的,另外,在体系的发展中当每个人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都会去担任一些管理工作,很大一部分来自社会中下层的人员没有管理的经验,不懂得管理,他们在走上管理的岗位时没有方法,容易产生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影响体系的健康发展。著名经济学博士林峰在谈到连锁销售时这样说“在中国两广以及周边一些城市所流传的连锁销售其实仅仅只是在中国直销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一种似直销又非直销的销售模式,中国政府并没有对这种模式进行大规模的封杀,至于目的,我在这里也不方便讲,因为政府并没有明示。但是这种模式是一把双刃利剑,如果能加以正确引导,让它过渡为国外一些国家所发展起来的直销(98年之前称传销)模式,那么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是有好处的,如果这个“连锁销售”一直像我们现在所了解的那样(三个人,3800元)发展,政府必定会进行全面禁止”。他的这一席话也在说明了如何在国家的行动中找到机会,国家不是在想什么都会说得,国家有什么样的用意也不会轻易说的,只有从国家的行动中来判断。当然也有很多来自农村的通过这种模式挣到钱,改变命运,但就现在的情况而言要对人要有所选择,这毕竟是一个经济活动是需要一些懂得如何运作的人才能胜任,当然这一切判断起来不太容易,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也不是农村的就一定不成功,城市的就一定成功,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让人明明白白的做,成与不成都无怨无悔。 虚拟资本一般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如债券、股票)存在的未来预期收益的资本化。马克思认为,虚拟资本自身没有价值,是实体资本的"纸制复制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虚拟资本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资本的虚拟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如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等。 虚拟经济是以一定形式对实体经济的反映,它的发展总体上对实体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如果发展过度也会产生消极的负面影响。 虚拟资本的积极作用主要有: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使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经营资金;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虚拟资本的消极作用主要是使国民经济发生动荡和危机的可能性增大。 总体来说,虚拟资本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只要控制其消极影响,稳步发展,就能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传统的实体经济社会,社会的进步、生产效率的提高也确实带来了物质文化生活的极大丰富和提高,但也改变了竞争的格局和方式,现在的竞争更多的是在规模上资金上和关系上的竞争,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已不像前几年只要凭着勤奋就会有成就,现在除了勤奋。能力以外没有资金也只是空有抱负,繁荣的商业社会伴随着的是恶性竞争,大鱼吃小鱼,所以资金问题成了公司或企业发展的最大问题,而个人创业门槛也在家高,所以这几年大家感叹得最多得就是生意难做,再加上中国在转型期涌现的大量失业人群寻找新的出路,所以如何解决资金问题,如何改变生存状态这些成为了连锁销售产生的社会背景,连锁销售实际上就是把民间闲散的资金集合起来变成可带动实体经济发展的资本,连锁销售的运行确实也让一部分人获得了发展的资金,改变了一部分人的生存状态,起到了积极的社会作用,这种虚拟经济下的模式也和股票等一样必须在可控的范围内发展,不可能成为主流经济。 很多人无法接受这个行业的原因在于认为它没有创造社会价值,是前人赚后人的钱,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的,人类的经济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生产性活动“与“分配性活动”。生产性活动是指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效用)的活动,不仅包括生产出物质,而且包括提供服务,比如商业服务、信息服务等等。“分配性活动”,就是说,活动的目的不是靠生产出有用物、创造出新价值来赚钱,而是要去“分配”别人创造出的价值,是“赚别人的钱”。连锁销售被看成“先进入市场的人赚后进入市场的人的钱”这么一种现象,简单地说就是“前人赚后人”当然我认为这种也不是只有这个行业才这样,比如说股票市场,企业的利润率不过每年10%一20%.而企业的股票价格却可能成倍上涨,“暴发”的人,无非是赚了后进入市场买股票的人们的钱,赚钱的前提条件也是一样,后面要有更多的人进入市场,前面的人才能赚钱。房地产也是一样。有人被“套住”,是因为“没有后来人”。一旦没有了后来人,市场就要“崩盘”,市价就要下跌,有人就要赔本。 其实在这一点上连锁行业、股票、房地产最怕的就上停下来,为了防止这点的产生他们采用的方式是一样的,已经入市的人,最希望有更多的人入市;没有新人入市,就要开始想办法“造市”,用一些真真假假的信息增强“市外人”的信心,“勾引”他们入市。“造市”的本质就在于“勾引后人”。这种勾引不知道怎么来理解,是理解为引导还是“骗”在我来看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手段,做广告的无不是把东西说得如何如何得好勾引你去买,有谁用了“海飞思”、“飘柔”等会象电视的效果,在传统得商业模式下好像大家对这种方法觉得理所应当,习以为常,如过用这样得心态来看待连锁行业的劝说也就不会太极端了, 人们对股票市场报有很大的兴趣在于其较高的收益,那这个收益从哪里来?还不是相互赚钱,分配别人的财产,股票是一个负值游戏,如果没有更多的人加入只会使资金总量缩小,因为在每次交易的时候不管你是赚钱还是亏钱都有手续费,也就是越玩越小,只有不断的有人加入才可能不断有人赚到钱,当然也更多的人亏钱,并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少数的庄家大户控制走向,更产生很多的不公平交易,所以相对这点连锁行业更公平,没有谁在超控,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从风险的角度来说最多也就50800,而这个钱对于想自己做点事的人来说都是应该考虑的成本,这应该来说不算大,相对在资本市场一夜倾家当产的损失来说也不算什么。 国家的责任 连锁销售和股票这样的市场有很大的共性,这两种经济活动的分配性性质过大,如果有许多人“赔钱”并因此造成严重的经济问题与社会问题,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正因如此,我们需要“市场管理”,需要对这种分配性功能较大的经济活动进行“规治”,对“连锁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并限制、取缔那些不负责任,不守规矩,欺骗性质或强制性质及带有操控性质的体系;就像需要有“证券市场监督委员会”来防止市场的过度投机,防止内部交易、市场垄断、欺诈等等现象的泛滥,这就是所谓的“规治”而不是“取消”的特殊意义所在。 “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整个行业的运行离不开国家的规范和管理。在国家的管理中制造舆论是重要的方法,但新闻媒体的不实报道过渡扭曲这个行业也造成很多的社会问题,比如妖魔化这个行业后,很多人来到这里误认为人身自由和财产会受到控制,过渡紧张,竟然有跳楼这样的事发生,其实我看到的这个行业是友善的,没有什么强制的手段,一切是自愿原则;政府的过渡压力也会使这个行业失去次序,比如,政府每年的调控过渡都会造成一些体系散架,同时激化矛盾引发不安定因素.在这种过程中有人的利益是会被伤害的.所以国家态度的适度很重要.从今年7.16到8.15全国的打击传销综合整治工作结束来看清理了一批违规的组织,也让更多的人思考这个行业的去向,这个行业到底能存在多久,这也是大家所关心的生命力的问题。在外部波涛汹涌声势浩大的打击行动下,我在来宾看见的依然是平静如水,可以看出国家的态度并不在于完全消灭,在于控制与规范,这次行动主要是广西以外的,当然也不是广西以内就高枕无忧了,毕竟国家也没有明确表态,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行业更需要低调运转并是加强自身的净化功能和调节功能,要把行业向好的方向发展,尽量避免危害社会的事发生。不适合做这个行业的人不要让它做,不要在当地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协调处理好各种矛盾避免产生各种刑事案件。我认为国家在处理这类的事情上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处理问题,看到市场出了一点问题,就把市场活动取消,其实也就取消了它的积极作用。市场上没有一项活动是没有“分配性”或所谓“投机性”的,如果我们见到一些投机,见到有人赚了有人赔,出现了财富的重新分配,就去取消那项活动,那么最终我们会发现什么都得取消,于是我们也就不再有什么市场经济。资金走向民间融资是融入了亲情、民情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乡土信用和“草根金融”,是市场机制作用下价值规律自发调节资金余缺的经济活动。政府管理“有形的手”不能强行替代市场“无形的手”。因此,“无为而治”也许是对民间融资发展的最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