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告她,向她要精神赔偿?一天一个男孩回到家,发现未婚妻在和
一天一个男孩回到家,发现未婚妻在和她的亲弟弟赤身裸体的躺在一张床上,他向未婚妻询问是怎么一回事?得到的答案是:“天太热了!”但是当时正是夏天呀!男孩很不理解,在一起不是更热吗!??后来,这个女孩告诉男孩:她和她自己的亲弟弟有点姐弟恋!平时男孩和她逛街,都是她的亲弟弟挽着他姐姐的手,他弟弟曾经说过:“将来要找一个和自己的姐姐一样的女孩!”最近男孩在她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流产的病历!另外男孩手头还有好几幅这个女孩和她亲弟弟搂在一起在大街上的照片。现在她和男孩分手了,请问男孩能拿着这个流产病历和照片起诉这个女孩,
我晕,还有这样的事。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项,你没有法院可以受理的案由,所以立不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