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怎么办?以前在南京时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三千多块钱,要了多
以前在南京时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三千多块钱,要了多次,都说自己很困难,没钱还,到现在都五六年了,还是那个德行,听说过了两年就过了诉讼时效,可是真的就没有哪条来约束这种事情吗?我手上有借条,如果现在告上法庭,法院会受理吗?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简单来说,当自己的权利,如债权被别人侵害的时候,本人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通过积极的手段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向债权期满的债务人提出要求其还款的主张,如果债务已经到期,而债务人不主动还钱,本人却无动于衷的话,那么,从债权期满的次日开始时间满两年以后,再想起来要求债务人还钱,这时候,如果债务人不还,即使你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你的主张。 也就是说,当债务期满之后,只要及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不断地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点就会重新开始,2年的时效自然顺延。不会受到影响。 应当注意的是,保留证据,比如,什么时候,通过什么形式,向债务人催过款。债务人是否承诺过这笔钱,是否承诺什么时候还钱。最好的保留证据的方法就是写一个字据,并让债务人签字。这样,上法庭诉讼能确保万无一失。 另外,我觉得这个案子完全可以起诉。 一二楼的认为诉讼麻烦会因不同的城市而异,向这种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子,相应的具有小额诉讼的简易程序,可以放心。 另外,法院判决书具有公法上的执行力,比你自己要钱好多了,对方再不还钱,可以请求法院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不要怕麻烦,法治社会的进步就是需要大家学会利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