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的问题我的朋友,一对夫妻,妻子的户口在市里的亲戚那里,
我的朋友,一对,妻子的户口在市里的亲戚那里,丈夫是A县的户口.现住B县,生了女儿.想给女儿落户口,首先是母亲的那一方不给落,说不是常住地.就想落父亲那里,父亲那里的派出所要母亲那一方的居委会开个证明,他们才给落.可母亲那一方的居委会不给开证明. 所以户口问题悬而未决,不知道怎么办,可以落在他们现在居住地B县吗?请您帮忙出主意.怎么去和他们说呢,有什么法律规定没有?谢谢
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你说到的具体问题应该是出在女方这边了。 户口在这里就是常住人口。所以,说不是常住地的说法是错误的。 关键是那个居委会,因为落户口和开证明都要由他们经办。 看来不是认识上有问题就是想卡你们。这不是什么法律规定的事,你拉一车法律书去也解决不了问题。有两个办法:一是让他见到些好处,二是向其上级政府去投诉他。 落在他们现在居住地B县? 不可能,你们在这里没有户口,孩子的户口往哪个户口本上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