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的入网费到底合理不合理?商品楼,2001年入住,当时如果
商品楼,2001年入住,当时如果由热力公司供暖不收入网费,可决定购买锅炉自行取暖,开发商收取暖费.今年开发商病故,其继承人无精力负责供暖,加入热力公司却要收取高额入网费,请问入网费是否合法,应该由谁交纳?
商品楼在建设初期的审批过程中,如果使用共用设施作为供暖暖源,应该交纳所谓入网费,作为城市共有设施开发建设的资金. 从你的叙述看,这笔钱应该是在楼房验收时已经交纳了 现在再次收取明显属于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