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侵犯我的文章版权该怎么办?首先,1,《中华网》对我发生严
首先, 1,《中华网》对我发生严重的版权侵权。 2,该侵权造成了纸面杂志和其他媒体的连带侵权。全部表明转载来自《中华网》。 3,《中华网》为了缓和侵权,《中华网》委托编辑写来邮件答应为我开专版并支付稿酬。 4,至今一个月过去了,《中华网》毫无动静,没有回复,突然消失了联系。 试问:1,我能将《中华网》委托编辑写来的信件当成要约或者合约么? 2,我能以《中华网》“违约”起诉《中华网》么? 3,《中华网》该为此侵犯版权承担责任么?,《中华网》应该支付作者报酬么?
1,我能将《中华网》委托编辑写来的信件当成要约或者合约么? :《中华网》委托编辑写来邮件答应为我开专版并支付稿酬,可以做为合同的要约;如果你回信表示同意,即为合同承诺,有了要约与承诺,则你们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这时可以认为是“合约”,即合同约定。 如果没有“承诺”,则不为“合约”,但也可以做为他们承认侵权的证据。 2,我能以《中华网》“违约”起诉《中华网》么? :如上,如果你已经“承诺”过了,即合同关系成立了,就可以以违约起诉了。 如果说没有你“承诺”,你可以按侵权起诉。 3,《中华网》该为此侵犯版权承担责任么?,《中华网》应该支付作者报酬么? :如果是“合约”之诉,应该承担合同规定的给付义务。 如果是侵权之诉,则是请求赔偿,不限于稿费,也可以主张赔偿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