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女方有过错,双方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上女方是否就应少分财?
首先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 即我国《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即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其次,要界定你以上所述的财产哪些是哪一方的婚前财产,哪些是哪一方的婚后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那么你可以主张平分你们的共同财产。就算你有过错,但是只要他不反对你的主张,那么离婚协议也有效。而如果你们是起诉离婚,那么他有权主张你因你的过错对他进行补偿或者赔偿或者少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