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问题如果女的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是不是就代表:女方把
如果女的去男方所在地登记结婚,是不是就代表:女方把她的户口搬到男方所在地了?比如女户口在杭州,男户口在宁波。是不是就说明:女方把她的户口搬到宁波了
您男朋友户口在宁波的话,应该是可以迁过去的,细节要看宁波的规定。 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一般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你所说的A地或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若要在男女双方的户口均不在的地方(你所说的C地)领取结婚证,双方必须在各自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即A、B两地的机关)开据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指定在哪个地方(你所说的C地)的婚姻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方可在C地的机关办理结婚证。 至于户口,迁不迁,则是你们自愿的事。 同时,要注意,在何地办证,就要在何地领取《准生证》,并接受发证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和服务。 (具体细节,需咨询当地的婚姻机关,但,出入不会太大,毕竟有《婚姻法》的限制,地方变更管理办法的自主权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