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顶账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欠老板的钱,所以将公司的小汽车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欠老板的钱,所以将公司的小(以列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顶给老板,对方不要发票,我公司可以作无票收入吗?具体应如何做账务处理。请各位帮忙!!
1。税法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因此如果卖出方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②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③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如果符合本规定,可以不交税的。 2。不开发票时,签署《车辆转让协议》,以此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要交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