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刑事案中如何认定或由公检法哪个部门来认定共同致害人?想请问一
想请问一下在刑事案中如何认定或由哪个部门来认定共同致害人?有没有相关法条??在网上找了很久,没发现有专门解释如何认定共同致害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事案中,共同致害人最终由人民法院来认定。侦察阶段是涉嫌,起诉阶段只是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