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爱情结果,我该怎么做~!?我27岁,她22岁,,我们是在2
我27岁,她22岁,,我们是在2004年5月14日认识的,2009年9月11日分手的,,是她背叛了我,她有了其他的人了,,分手的时候,争吵起来了,我被打了,结果缝了9针,当时的我,说实话很想报复她的,可是想想算了,(因为我们一起患过两次难,人在外地没钱,虽然大家不能共富贵,但是可以共患难,这算是一种缘分吧,)(我是外地人,被打了,去花完了我带来的2000块钱,当时,我真是一分钱都没有,没朋友,我是联系好来做音响师的,可是因为这事,上班的时间也错过了,现在做的工作一个月几百块,可笑哦,,那时候连回老家的车费
起诉她胜诉后能得到什么吗?您们现在彼此伤得深,正说明您们曾经爱得也很深,因为需要足够的力才能把相方给分开,她不再找您,我想也是不想再互相伤害了,希望大家都有新的生活,再追究下去,恐怕只会带来更大的伤害。 您们相处也有5年了,从这个年龄段来看,这5年来您们都应该成熟了不少,有了更多新的人生看法,对社会的了解更深了,她选择了别的路,只说明她不适合您,您们的路不同,勉强在一起不会幸福的,既然如此,不如给大家一个美好的回忆,曾经的青春年华一定发生过不少事,不管是什么事都是一些不错的经历和回忆啊。走出来才能迎接新的更好的生活。